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栏建设(以下简称名栏建设)是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的深化和拓展。为推进高校社科学报名栏建设,提高我国高校社科学报专业化水平,突出高校社科学报的品牌效应,带动高校社科学报整体水平和质量的提高,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根据《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名栏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名栏建设的指导思想
名栏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正确方向,坚持党的出版方针,深化学报改革、强化高校学报栏目的特色和优势,通过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学术规范建设,树立严谨求实的学风,促进高校社科类学报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名栏建设的总体目标
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建设的基础上,通过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学报所在高校的支持,在3-5年时间内建设30个左右代表我国高校学术水平、在国内外学术界享有较高学术声誉、为解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文化的积累和传承、为学科建设发挥重要作用的高校学报品牌栏目。
经过几年的努力,名栏建设应达到以下标准:能够在某一学科或重大问题研究领域推出一批高质量、高品位、代表中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能够产生较大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的优秀论文;在办刊理念、办刊机制方面有较大创新;在队伍建设方面有较大进步,在促进高校学报向特色化、专业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方面有明显成效。
三、入选名栏的条件
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
栏目刊发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优先考虑曾经发表过获国家社科基金成果奖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以及被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采纳的论文的栏目。
栏目设置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有年度组稿计划并精心组织实施,有比较优秀的栏目主持人和责任编辑。
栏目能依托所在学校优势学科(如重点研究基地或重点学科)和历史传统、有4年以上的栏目历史、总发文量在80篇以上、所刊发文章有相当数量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和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所转载。
主办过与栏目有关的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出版过与栏目相关的论文集。
四、名栏评审原则
名栏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参评单位和个人在参评过程中回避的原则。
五、名栏评审程序
1、申报。凡普通高校主办、栏目设置4年以上、总发文量在80篇以上、未因违纪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均可申报。省属高校申报材料需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盖章、部属高校申报材料需经学校审核同意。
2、资格审查。教育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有关要求申报的材料将被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评审程序。
3、评审。教育部组织有关专家、学报界知名人士和期刊管理部门的有关领导召开专家评审会。
4、公示。专家评审会产生的评审结果要在全国主要媒体上公示两周。如发生异议情况,交由名栏评审专家委员会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意见和处理结果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5、公布。公示期结束以后,经教育部主管领导核准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五、政策支持
教育部对每个入选名栏的学报给予3万元的经费投入。入选名栏的所在学校还应按1:1的比例配套投入。第一批拨款在正式公布名单后进行,拨款额度为2万元。第二批拨款在中期检查通过之后进行,拨款额度为1万元。
六、组织领导
成立名栏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专家学者、学报主编和主管部门领导同志组成。主要职责包括:审定名栏建设实施方案、审定评审专家名单、指导名栏评选、受理异议材料和调查处理以及名栏建设的中后期检查等项工作。
名栏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名栏建设申报、组织评审和中后期检查等具体事务。名栏建设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出版管理处。
成立名栏评审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名栏的评审、异议情况的调查处理以及中后期检查评估工作。专家委员会主要由社科界知名专家学者和期刊界知名人士组成。